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能源管控中心(能源总厂)
发布时间:2024-08-01浏览量:405
检测报告
用人单位(委托单位):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能源管控中心(能源总厂)
检测类别:定期检测
辽宁省健康产业集团本钢职业病防治所
2023年10月 13日
声 明
辽宁省健康产业集团本钢职业病防治所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在为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能源管控中心(能源总厂)提供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服务过程中,坚持客观、真实、公正的原则,并对出具的《检测报告》承担法律责任。
辽宁省健康产业集团本钢职业病防治所
年 月 日
编写人:B01(P)22401399霍慧莹
审核人:B01(P)13300377肖军
签发人:A01(P)14200802潘祖飞
6.结论
本次对该单位的工作场所中一氧化碳浓度、噪声、工频电场强度进行了检测。检测时为正常生产状态。检测结果如下:
一氧化碳检测了14个岗位,均合格。
噪声检测了46个岗位,其中3个岗位不合格,其余43个岗位合格。
工频电场检测了45个岗位,均合格。
超标原因:主要是制氧机组的主机和附属机组工作运转时产生的噪声较大,目前无有效的工艺降噪措施。
7.建议
超标岗位中噪声强度最大的8#制氧机空分运行空压机地点噪声值为100.8分贝,该单位为接触噪声的岗位工人配备了3M1100型防噪耳塞,其SNR值为31,能有效降低18.6分贝,基本满足要求。用人单位应严格督促岗位工人在现场巡视时佩戴耳塞,减少在现场停留的时间,并按照规章制度,定期检查。
应定期检查生产现场职业病防护设施运行情况,并定期维修维护;加压、制氢、净化现场巡视的岗位
工人必须佩戴便携式一氧化碳报警仪。
(以下空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