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钢铁(集团)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矿山实业分公司
发布时间:2024-08-01浏览量:313
检测报告
用人单位(委托单位):本溪钢铁(集团)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矿山实业分公司
检测类别:定期检测
辽宁省健康产业集团本钢职业病防治所
2023年11月16日
声 明
辽宁省健康产业集团本钢职业病防治所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在为本溪钢铁(集团)建设有限公司矿山实业分公司(以下简称本钢矿山实业分公司)提供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服务过程中,坚持客观、真实、公正的原则,并对出具的《检测报告》承担法律责任。
辽宁省健康产业集团本钢职业病防治所
年 月 日
编写人: B01(P)13120505 王 斐
审核人: B01(P)21401373 邓永刚
签发人: A01(P)14200802 潘祖飞
6.结论
本次对南芬、歪头山、贾矿、阎家沟作业区的工作场所中粉尘浓度和噪声强度进行了检测。检测时为正常生产状态。检测结果如下:
粉尘检测了12个岗位,8h时间加权浓度均合格;峰浓度检测了24个地点,均合格。
噪声检测了12个岗位,均合格。
7.建议
由于四个作业区的钩机、穿孔机和运岩车岗位的噪声检测结果接近接触限值,建议用人单位督促岗位工人在现场作业时按照要求配备耳塞,并按照规章制度严格检查。
(以下空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