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钢铁(集团)冶金渣有限责任
发布时间:2024-08-06浏览量:281

检测报告


用人单位(委托单位):本溪钢铁(集团)冶金渣有限责任公司

检测类别:定期检测


辽宁省健康产业集团本钢职业病防治所

      2023 年12月12日


声   明


辽宁省健康产业集团本钢职业病防治所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在为本溪钢铁(集团)冶金渣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钢冶金渣)提供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服务过程中,坚持客观、真实、公正的原则,并对出具的《检测报告》承担法律责任。


辽宁省健康产业集团本钢职业病防治所

年    月    日


编写人:   B01(P)13120505    王  斐

审核人:   B01(P)21401373    邓永刚

签发人:   A01(P)14200802    潘祖飞


6.结论

本次对该单位的钢渣、磁选、热闷、加工、运输车间的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一氧化碳浓度和高温、噪声强度进行了检测。检测时为正常生产状态。检测结果如下:

粉尘8h时间加权浓度检测了19个岗位,均合格;峰接触浓度检测了38个检测点,均合格。

一氧化碳8h时间加权浓度检测了7个岗位,均合格;短时间接触浓度检测了14个检测点,均合格。

噪声检测了19个岗位,加工作业区切割岗位超标,其余均合格。

高温检测了6个岗位,均合格。

超标原因:切割岗位工作时噪声值超标。

该用人单位已经为岗位工人提供了3M1110耳罩,其SNR值为37dB,实际降噪22.2dB,其现场检测噪声最大值是99.9dB,99.9-22.2=77.7dB,根据GBT 23466-2009的规定,其保护水平为好。


7.建议

督促用人单位岗位工人在作业时佩戴防尘口罩和防噪声耳塞,并按照相应的管理制度,定期检查。

(以下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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