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东风湖钢铁资源利用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4-08-08浏览量:280

检测报告


用人单位(委托单位):本溪东风湖钢铁资源利用有限公司

检测类别:定期检测


辽宁省健康产业集团本钢职业病防治所

2023年12月18日


声   明


辽宁省健康产业集团本钢职业病防治所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在为本溪东风湖钢铁资源利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溪东风湖)提供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服务过程中,坚持客观、真实、公正的原则,并对出具的《检测报告》承担法律责任。


辽宁省健康产业集团本钢职业病防治所

年   月   日


编写人:   B01(P)13120505    王  斐

审核人:   B01(P)21401373    邓永刚

签发人:   A01(P)14200802    潘祖飞


6.结论

本次对该单位的兴安、东风湖小沟的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一氧化碳浓度和噪声强度进行了检测。检测时为正常生产状态。检测结果如下:

粉尘检测了10个岗位,8小时时间加权浓度均合格;峰浓度检测了20个点,均合格。

一氧化碳检测了2个岗位,8小时时间加权浓度均合格;短时间接触浓度检测了4个点,均合格。

噪声检测了10个岗位,均合格。


7.建议

用人单位应该在生产时应加强机械通风,地面进行湿式作业。督促岗位工人正确佩戴防尘口罩和防噪声耳塞,并定期检查。

(以下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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