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北营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物流中心(公运)
发布时间:2024-08-10浏览量:791
检测报告
用人单位(委托单位):本溪北营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物流中心(公运)
检测类别:定期检测
辽宁省健康产业集团本钢职业病防治所
2023 年11 月 30日
声 明
本钢职业病防治所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在为本溪北营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物流中
心(公运)提供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服务过程中,坚持客观、真实、公正的原则,并对出具的《检测报
告》承担法律责任。
辽宁省健康产业集团本钢职业病防治所
年 月 日
编写人B01(P)21401374李秀萍
审核人B01(P)13300377肖 军
签发人A01(P)14200802潘祖飞
6结论
本次对该单位作业区的工作场所中粉尘、电焊烟尘、锰及其化合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和噪声及紫外
辐射进行了检测。检测时为正常生产状态。检测结果如下:
其他粉尘检测了8个岗位,均合格。
电焊烟尘检测了2个岗位,均合格。
锰检测了2个岗位,均合格。
一氧化碳检测了2个岗位,均合格。
一氧化氮检测了2个岗位,均合格。
二氧化氮检测了2个岗位,均合格。
臭氧检测了2个岗位,均合格。
紫外辐射检测了2个岗位,均合格。
噪声检测了10个岗位,均合格。
7.建议
加强《职业病防治法》知识的宣传,用人单位应按照《职业病防治法》及有关规定,提供符合要求的工
作场所,定期组织工人进行职业病健康检查,用人单位应定期由依法设立的取得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
行政部门资质认证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定期联系职
业卫生检测部门进行职业危害因素的现场检测,以保障劳动者的身体健康。
(以下空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