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健康产业集团本钢职业病防治所(下称本钢职防所)原为本溪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职业病防治所,成立于1954年4月,隶属于辽宁省健康产业集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属于国营企业性质的职业卫生防治机构。
本钢职防所一直致力于承担职业卫生检测与评价、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工作,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财务账户,财务由上级机关单位统一核算并管理。
本钢职防所承担检测范围:工作场所车间空气中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与评价;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本钢职防所承担职业健康检查范围:接触粉尘类(游离二氧化硅粉尘、煤尘、石棉粉尘、其他致尘肺病的无机粉尘),接触化学因素类(四乙基铅、锰及其无机化合物、铍及其无机化合物、铬及其无机化合物、氧化锌、磷化氢、钡化合物【氯化钡、硝酸钡、醋酸钡】、钒及其无机化合物、三烷基锡、羰基镍、苯、四氯化碳、汽油、溴甲烷、1,2-二氯甲烷、正己烷、苯的氨基与硝基化合物、氯气、光气、甲醛、一甲胺、一氧化碳、硫化氢、氯乙烯、三氯乙烯、氯丙烯、氯丁二烯、有机氟、二异氰酸甲苯酯、二甲基甲酰胺、氰及腈类化合物、五氯酚、氯甲醚、丙烯酰胺、偏二甲基肼、硫酸二甲酯、有机磷杀虫剂、氨基甲酸酯类杀虫剂、拟除虫菊酯类、酸雾或酸酐、致喘物、焦炉逸散物),接触物理因素类(噪声、手传振动、高温),其他类作业(电工作业、高处作业、压力容器作业、视屏作业)等。
本钢职防所承担职业病诊断范围:职业性尘肺病,职业性化学中毒(铅中毒除外),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手臂振动病、中暑)、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噪声聋)、职业性肿瘤。
本钢职防所坐落于本溪市平山区和平街46号。本钢职防所现有建筑面积为2600 平方米,其中职业卫生工作面积为420平方米,职业健康监护工作面积1130平方米。
本钢职防所现有职工61人,94%为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9人,中级职称21人,初级职称14人。
本钢职防所共有体检仪器、职业卫生检测仪器设备共178台套,设备总值612.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