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炼铁总厂(炼铁、烧结分厂)
发布时间:2024-08-01浏览量:355
检测报告
用人单位(委托单位):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炼铁总厂(炼铁、烧结分厂)
检测类别:定期检测
辽宁省健康产业集团本钢职业病防治所
2023年10月17日
声明
辽宁省健康产业集团本钢职业病防治所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在为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炼铁厂(以下简称本钢炼铁厂)提供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服务过程中,坚持客观、真实、公正的原则,并对出具的《检测报告》承担法律责任。
辽宁省健康产业集团本钢职业病防治所
年 月 日
编写人:B01(P)22401399霍慧莹
审核人:B01(P)13300377肖 军
签发人:A01(P)14200802潘祖飞
6.结论
本次对该单位的五炉、六炉、七炉、新1#炉、二烧结、三烧结、煤粉、水渣、除尘和原料运输作业区。的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二氧化硫、一氧化碳、高温、噪声进行了检测。检测时为正常生产状态。检测结果如下:
粉尘(总尘)检测了88个岗位,其中87个岗位合格;1个岗位不合格
煤尘(呼尘)检测了21个岗位,均合格;
一氧化碳检测了26个岗位,均合格。
高温检测了高温检测了29个岗位,均合格。
噪声检测了144个岗位,其中140个岗位合格,4个岗位不合格。
7.建议
1)对于噪声岗位,用人单位应督促工人在作业时佩戴个人防护用品,并按照相应的管理制度,定期检查。该用人单位已经为接触噪声的岗位工人配备了防噪耳塞,应进一步督促其巡视时佩戴,定期检查。
2)对于粉尘超标岗位,用人单位应督促工人在作业时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品,维护好除尘器设施,并及时清理地面积尘,减少现场作业时间。
3)用人单位应加强《职业病防治法》及职业病防治知识的培训,定期对超标岗位人员进行健康监护,以保障劳动者的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