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热连轧厂
发布时间:2024-08-05浏览量:257
检测报告
用人单位(委托单位):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热连轧厂
检测类别:定期检测
辽宁省健康产业集团本钢职业病防治所
2023年10月12日
声 明
本溪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职业病防治所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在为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热连轧厂提供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服务过程中,坚持客观、真实、公正的原则,并对出具的《检测报告》承担法律责任。
辽宁省健康产业集团本钢职业病防治所
年 月 日
编写人:B01(P)21401374李秀萍
审核人:B01(P)13300377肖 军
签发人:A01(P)14200802潘祖飞
6.结论
本次对该单位的一热轧、二热轧、三热轧车间的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一氧化碳、高温和噪声强度进行了检测。检测时为正常生产状态。检测结果如下:
粉尘8小时时间加权浓度检测了34个岗位,均合格;
一氧化碳检测了3个岗位,均合格;
高温检测了22个岗位,均合格;
噪声检测了33个岗位,33个岗位合格;
7.建议
加强《职业病防治法》知识的宣传,用人单位应按照《职业病防治法》及有关规定,提供符合要求的工作场所,定期组织工人进行职业病健康检查,用人单位应定期由依法设立的取得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资质认证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定期联系职业卫生检测部门进行职业危害因素的现场检测,以保障劳动者的身体健康。
(以下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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