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测报告
用人单位(委托单位):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 冷轧厂(一冷工序)
检测类别:定期检测
辽宁省健康产业集团本钢职业病防治所
2023年10月 20日
声 明
本钢职业病防治所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在为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冷轧厂(一冷工序)提供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服务过程中,坚持客观、真实、公正的原则,并对出具的《检测报告》承担法律责任。
辽宁省健康产业集团本钢职业病防治所
年 月 日
编写人:B01(P)21401374李秀萍
审核人:B01(P)13300377肖 军
签发人:A01(P)14200802潘祖飞
6.结论
本次对该单位工作场所中粉尘、盐酸、氢氧化钠、铬、氧化锌、一氧化碳、噪声、高温、工频电场进行了检测。检测时为正常生产状态。检测结果如下:
粉尘检测了4个岗位的时间加权,均合格;
盐酸检测了3个岗位,均合格;
氢氧化钠检测了3个岗位,均合格;
氧化锌检测了2个岗位,均合格。
铬检测了2个岗位,均合格;
一氧化碳检测了4个岗位,均合格。
工频电场检测了2个岗位,均合格
高温检测了6个岗位,均合格
噪声检测了21个岗位,18个合格;
7.建议
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较大。 在不影响生产的前提下,尽量减少岗位工人现场巡视和操作的时间。现场巡视和操作时严格督查工人工作中正确佩戴防噪耳塞,加强《职业病防治法》知识的宣传,用人单位应按照《职业病防治法》及有关规定,提供符合要求的工作场所,定期组织工人进行职业病健康检查,用人单位应定期由依法设立的取得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资质认证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定期联系职业卫生检测部门进行职业危害因素的现场检测,以保障劳动者的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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